3月2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名,
任命:
徐合军同志为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余堂辉同志的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徐合军同志的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根据凉山彝族自治州州长阿石拉比的提名,
决定免去:
张剑同志的凉山彝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根据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俊鹏的提请,
免去:
陈慧玲同志的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林艳同志的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冯文婷同志的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记者:邢洪涛 实习:钟凡